市委信访局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
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从10月31日起,新余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恢复接待群众来访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,请来访群众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:
1.在疫情期间,为便于防控,请来访群众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。
2.所有进出人员请自觉佩戴好口罩,做好相关防护措施,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检查核验工作,落实“一测一戴一扫三查”,即测体温、戴口罩、扫“场所码”,查验健康码、行程码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凭纸质核酸检测记录卡进行查验),发热、红(黄)码人员禁止进入接访场所。
3.多人反映同一问题的,选出代表不得超过3名,经工作人员检查符合接访规定后,引导进入接访室反映问题,其他人员必须自行散去,不得在接访场所内、外聚集。
4.离开接访室时,应将使用过的纸巾、口罩等物品随身带走并妥善处置,不要随手丢弃。
5.为了防止交叉感染,请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,有序进出、有序反映问题。
二、提倡通过网上信访、来信等非接触式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。
1.网上信访投诉。您可以登录新余市网上信访网址:访问新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http://xinyu.gov.cn/)或新余市信访局门户网站(http://xfj.xinyu.gov.cn/)点击 “网上信访”,根据提示,逐项填写、提交,进行网上信访投诉。
2.来信请寄:中共新余市委信访局,邮编:338000
特此公告
中共新余市委信访局
2022年10月31日